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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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01/HY/2016 | 路政署 | 路政署定期合约(香港岛道路(快速公路除外)之管理及维修2017-2023) | 不适用 | 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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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项为期6年的定期工程合约。合约期由2017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工程主要为管理和维修香港岛的公共道路(快速公路除外),包括进行相关的斜坡、道路构筑物、隧道、园境设施和小规模道路改善工程。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递交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若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挂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联络
备注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并同时符合招摽文件列出的资格和条件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不在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道路及渠务工程丙组(经确认者)的承建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16年11月9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7楼路政署市区办事处路政署总工程师/港岛,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
http://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 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 http://www.gldet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