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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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 HY/2019/01 (工务计划项目编号845TH) |
路政署 | 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 —第二阶段及其他工程 | 不适用 | 2019年9月6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 (由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正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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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包括香港口岸的余下及优化工程,包括车辆通关广场私家车辆清关亭及相关的路面工程;于南北两面的公共运输交汇处,提供额外的跨境巴士、穿梭巴士及专营巴士的上客处;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旅检大楼优化工程;环境美化及相关工程;以及安装专用设备等。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 ( 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 ) 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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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建筑或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建筑或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并同时符合下列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其他条件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https://www.immd.gov.hk/hkt/contactus/control_points.html。
有关投标者的详细要求,已详列于招标文件内。
承建商如非在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建筑或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经确认者)内的承建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19年8月7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九龙何文田忠孝街八十八号何文田政府合署四楼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处(专责事务)总工程师3/专责事务,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
http://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https://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