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回应传媒查询有关在其辖下路灯灯柱悬挂国旗的事宜

     就传媒查询有关在路政署辖下路灯灯柱悬挂国旗的事宜,路政署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回应如下:

     政府一向积极推动民间团体及市民在尊重国旗、区旗及其图案的前提下,共同庆祝国庆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以表达爱国情感。为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五周年,早前政府亦已在全港各区超过二百条主要街道的灯柱悬挂了纪念直幡。

     任何人士或团体如欲在本署辖下的路灯灯柱上悬挂旗帜(例如私人机构用作活动推广等),可向本署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供本署考虑及按实际情况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按照现时政府收回成本的收费原则,本署需向申请人收回路灯维修承建商在旗帜悬挂期间进行巡查工作所涉及的开支。

     本署去年八月首次接获民间团体申请于本署辖下的灯柱悬挂国旗以庆祝国庆日,遂按照上述既定程序处理有关申请,并随即批出有关申请,而该团体亦按程序缴付相关行政费及巡查费。

     本署其后收到要求本署酌情豁免上述费用,鉴于现行的审批程序并无豁免收费的机制,本署一直积极与相关部门跟进申请豁免收费的具体安排。目前审批豁免的程序已经完成,本署会尽快通知该团体退款的安排。此外,本署亦正与相关部门制订就日后在灯柱悬挂国旗豁免相关费用的具体安排。
 
2022年7月2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