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管理
香港的公共道路一般可提供地下空间以装置公用设施。现时共有约20个主要的公用事业机构经常在公共道路下进行掘路工程以铺设及维修包括咸淡水、电、煤气、 雨水渠、污水渠及通讯设备等公用设施。
图像1 : 公用事业机构在公共道路下装置公用设施的密集状况
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路政署是透过发出挖掘准许证以管制公共道路挖掘工程的主管机构。鉴于公用事业机构有大量的掘路工程需要进行,我们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建立了电脑化公用设施工程管理系统,而该电脑系统亦已于二零零九年八月更新至现在的挖掘准许证管理系统以支援挖掘准许证的处理及改善掘路工程的协调和管制。我们更会不断为此系统进行改善,以提升系统的效率及质素。
图像2: 挖掘准许证管理系统内提交及协调掘路工程建议
挖掘准许证管理系统简介
挖掘准许证管理系统是一个网络系统供工程倡议者包括公用事业机构、承建商、政府机关例如路政署、运输署、香港警务处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等透过中央电子平台处理路政署辖下各类有关掘路或道路工程的准许证申请,例如挖掘准许证、紧急挖掘准许证、高速公路工程许可证和道路工程许可证。
挖掘准许证管理系统已在程序化结构下建立了简化的工作流程来处理相关准许证的申请。系统中的任何准许证处理工作将根据简化的工作流程自动发送到特定申请人或政府机构进行下一步处理。用户还可以通过实时的流程跟踪记录,随时掌握准许证的提交情况,以提供一个透明及高效的准许证申请处理方式。以下提供该系统和申请路政署辖下准许证有关资料的网址(只供英文版本)以供参考:
如对挖掘准许证管理系统的使用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762 3357(电邮: xpmssupport.rnd@hyd.gov.hk)与路政署该系统支援小组联络,寻求系统技术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