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计划」
政府在2019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在「人人畅道通行」计划下推展一个「特别计划」,为位于或连接以下三类屋村公用地方且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1的行人通道加建升降机。该三类屋村分别为「租者置其屋计划」屋村、「可租可买计划」屋村和已拆售了非住宅物业的公共租住屋村。在2020年获得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批准下,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总目706「公路」项下分目6101TX的范围已扩展至涵盖「特别计划」下加建升降机的项目。
路政署已于2020年5月至10月期间邀请相关区议会就「特别计划」下的加建升降机项目提出建议,以纳入初步研究2。我们亦已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汇报初步研究结果,同时邀请相关区议会选出不多于3条现有行人通道作为优先推展项目。相关区议会共选出了合共35个项目,最新进展详情载于此。
- 1. 「特别计划」下的加建升降机项目需要获得有关业权人或现时负责管理有关土地/行人通道的人士或机构同意,并表明愿意其后就升降机设施的管理和相关维修工作与政府合作,而有关加建工程在不涉及收地的前提下,方能推展。
- 2. 研究的范畴包括评估人流数字、可能影响将来人流的因素、邻近有否长者或伤健人士相关设施、初步技术可行性、初步估算建造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