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
合约编号 HY/2016/04 | 路政署 | 将军澳唐明街与唐德街之间的高架行人道 | 不适用 | 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详情
工程主要包括:
- 兴建一条长约一百八十米、净阔度约五米的高架行人道,连接现时横跨唐明街的行人天桥至港铁将军澳站上盖之商场;
- 在拟议高架行人道近唐德街建造一部升降机;
- 重建及扩建现有单车停泊处;以及
- 进行附属工程,包括相关的道路、渠务、公用设施、公共照明、环境美化、机电系统等工程。
工程预计于2016年12月展开,约需时32个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递交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联络
备注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 (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并同时符合下列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其他条件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投标者必须从原定招标日起计的过去10年内,在香港或海外完成最少一项涉及兴建桥梁和/或高架行人道和/或升降机结构工程(包括相关的土力工程)的建造合约,而该项合约内有关兴建桥梁和/或高架行人道和/或升降机结构工程部分(包括相关的土力工程)于批出时的价值不低于港币6千万元。
不在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丙组)的承建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16年9月13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九龙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7楼路政署工程部总工程师/工程,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
http://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向下列联络人索取:
李浩天先生
香港九龙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7楼路政署工程部办事处
电话号码:(852) 3903 6792
传真号码:(852) 3188 3420
电邮地址:sephl.wd@hyd.gov.hk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
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