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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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HY/2023/12 | 路政署 | 匡湖居至西贡市之间的西贡公路分隔车道工程 | 不适用 | 2024年1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时 截标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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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主要包括设计及建造以下项目:
- 扩阔匡湖居与白沙湾之间及白沙湾与西贡市之间两段共长约3.5公里的西贡公路,由现时的双线不分隔行车道改为双程双线分隔行车道;
- 扩阔长约100米的西贡公路白沙湾段,由现时的双线不分隔行车道改为四线不分隔行车道;
- 扩阔油麻莆街与福民路之间一段长约400米的普通道,由现时的双线不分隔行车道改为双程双线分隔行车道;
- 改善福民路与惠民路之间共长约600米的普通道和大网仔路为符合现行标准的双线不分隔行车道;
- 位于白沙湾一条横跨西贡公路的行人隧道及升降机;以及
- 进行附属工程,包括渠务、水务、斜坡巩固、公共照明、隔音屏障、环境美化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
工程预计于2024年第二季展开,约需时84个月完成。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若截标日期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8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如在截标日期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
联络
备注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最少其中一个参与者或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并同时符合下列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其他条件的承建商或合营企业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自原订但不包括截标日期起计 5 年内,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一项涉及道路及渠务工程的合约,而调整后的合约价值不低于港币9亿元。按招标文件内订明,调整后的合约价值是批出合约金额调整至现时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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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属合营企业投标者,投标者需符合以下段落(1)或(2)所列出要求:
- 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
- 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并非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和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的任何工程类别。就此情况:
- 所有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的参与者或股东的参与百分比总和不少于40%;
- 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的参与百分比不超过60%;及
- 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在自原订但不包括截标日期起计7年内,以主要承建商的身分于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两项道路及渠务工程合约,而每项合约的价值须等同或大于在「承建商管理手册」中所列出于上述工程类别的丙组(试用期)承建商可承担的合同或工程限额。
有关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投标者(如适用)的详细要求,已详列于招标文件内。
承建商如非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道路及渠务工程丙组(经确认者)内的承建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上述认可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九龙何文田忠孝街八十八号何文田政府合署三楼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处总工程师5╱主要工程,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evb.gov.hk/s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向香港九龙湾宏远街1号一号九龙7字楼科进顾问(亚洲)有限公司(联系人:温卫强先生,电话号码:(852)2579 8899;传真号码 :(852)2856 9902,电邮地址: emeric.wan@wsp.com)索取。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
https://www.pcms2.gl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