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互联网使用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细节
招标编号 | 采购部门 | 项目 | 估计数量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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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编号HY/2024/17 | 路政署 | 九龙城区路灯电路改善工程 | 不适用 | 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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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包括:-
- 更换现时九龙城区路灯电路不多于6000米的喉管及电线为新的喉管及电线;及
- 相关电路改善工程。
递交投标书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5楼503室的「工务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 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若在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8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如在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
联络
备注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甲或乙组承建商,并同时符合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条件的承建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向香港九龙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9楼路政署路灯部办事处(联络人:甄家骅先生,电话号码:(852) 3903 6584,传真号码:(852) 2310 8489,电邮地址:se5.ltg@hyd.gov.hk)索取。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
https://www.pcms2.gl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