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回應傳媒有關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的查詢

  就傳媒報道及查詢有關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工程的「檢查及測量申請表格」事宜,路政署今日(二月十日)回應如下:

  報道涉及的工程項目為「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觀景山至香港口岸段(合約編號HY/2011/03)」。該工程合約包括設計及建造由機場島上的觀景山至香港口岸的一段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以及連接香港口岸與香港國際機場的道路。總承建商是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工程顧問公司是奧雅納工程顧問。

  工程顧問公司駐工地工程人員於二○一八年七月底向路政署報告,承建商未有按合約要求依時提交一萬多份「檢查及測量申請表格」,佔工程合約須提交的此類表格約28%。

  路政署立即要求工程顧問公司駐工地工程人員提交工地施工記錄,並於二○一八年八月收到相關記錄,當中包括大量於施工期間由工程顧問公司駐工地工程人員拍攝的照片記錄。路政署另聘獨立顧問公司審視該批記錄,以確認工程顧問公司駐工地工程人員有否履行監督承建商進行施工的職責。

  獨立顧問公司詳細審視所有記錄,並抽樣查看相關電腦檔案內的記錄,以及與工程人員會面,以查證文件的真確性。獨立顧問公司認為工程顧問公司駐工地工程人員能於短時間內提供充分的證據,顯示工程顧問公司一直有系統地儲存大量的相片記錄。

  在這次調查中,獨立顧問公司會見過不同職級的工程顧問公司駐工地工程人員,以了解更多工程及儲存記錄的細節。會見過的駐地盤工程人員均對監工細節相當熟悉,顯示他們均曾真正參與工程監督工作。

  在審視過程中,獨立顧問公司未有發現有任何虛假文件的情況。獨立顧問公司經審視記錄後,亦確認工程顧問公司駐工地工程人員有履行監督工程的職責,並於二○一八年十月向路政署提交報告。

  基於工程合約的要求,承建商補交該批「檢查及測量申請表格」,並在表格上標示簽署當日的日期,而非有關工序的施工日期,以示有關表格為延遲遞交的表格。

  路政署強調,事件不涉及工程質量問題,而是承建商沒有依時按程序提交文件。路政署已將工程顧問公司及承建商就有關事宜未如理想的表現反映於其季度表現報告內,並敦促改善。政府一直高度重視工程質量和安全,在大橋啟用前,已確認承建商按照合約要求施工,工程質量符合技術及安全要求。
 
2019年2月10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