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回應傳媒查詢有關在其轄下路燈燈柱懸掛國旗的事宜

     就傳媒查詢有關在路政署轄下路燈燈柱懸掛國旗的事宜,路政署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回應如下:

     政府一向積極推動民間團體及市民在尊重國旗、區旗及其圖案的前提下,共同慶祝國慶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以表達愛國情感。為慶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五周年,早前政府亦已在全港各區超過二百條主要街道的燈柱懸掛了紀念直幡。

     任何人士或團體如欲在本署轄下的路燈燈柱上懸掛旗幟(例如私人機構用作活動推廣等),可向本署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資料,供本署考慮及按實際情況徵詢相關部門的意見。按照現時政府收回成本的收費原則,本署需向申請人收回路燈維修承建商在旗幟懸掛期間進行巡查工作所涉及的開支。

     本署去年八月首次接獲民間團體申請於本署轄下的燈柱懸掛國旗以慶祝國慶日,遂按照上述既定程序處理有關申請,並隨即批出有關申請,而該團體亦按程序繳付相關行政費及巡查費。

     本署其後收到要求本署酌情豁免上述費用,鑑於現行的審批程序並無豁免收費的機制,本署一直積極與相關部門跟進申請豁免收費的具體安排。目前審批豁免的程序已經完成,本署會盡快通知該團體退款的安排。此外,本署亦正與相關部門制訂就日後在燈柱懸掛國旗豁免相關費用的具體安排。
 
2022年7月21日(星期四)